時間銀行和國稅局(一)
来源 timebanks.org
時間貨幣應納入稅徵嗎?
國稅局曾作兩次裁定時間銀行既非商業性之以貨易貨,也未創建任何合同權利。國稅局裁定,對於以賺取信用點數為報償的義工是沒有納稅的後果。這一裁決是着重於組織的慈善本質、計劃執行的慈善層級,並且該組織不是商業營利性交易社群以及任何符合條件的人都不須考慮費用卻會得到服務的事實。
欲了解更多信息,請閱讀我們的創辦人,埃德加·卡恩博士寫的”關於稅呢?
”的文章,以了解更多有關國稅局如何區分時間貨幣和貨品交易。
主題:
時間銀行和國稅局
這是不是就像是以物易物?
會員賺得的時間信用點數會被徵稅嗎?
作者:Dr. Edgar Cahn (美國時間銀行創辦人)
關於稅呢?國稅局曾作兩次裁定時間銀行既非商業性之以貨易貨,也未創建任何合同權利。
第一次是由國稅局的區域辦事處裁定,是涉及在密蘇里州執行由州資助的計劃 。國稅局表示對於以賺取信用點數為報償的義工是沒有納稅的後果。這一裁決是着重於組織的慈善本質、計劃執行的慈善層級,並且該組織不是商業營利性交易社群以及任何符合條件的人都不須考慮費用卻會得到服務的事實。
第二個裁決是個人裁決,涵蓋一個專門設立以產生會員之間的交換的計劃。給出裁決的主要原因是,信用點數是主要用來激勵成員,並且當成員賺到或借貸信用點數並沒有產生任何合同權利。
大家很明顯的可注意到此裁定是考量一個熟練的商人與一個畫家所貢獻的勞力,在時間上是等值的, 而非關其市場價值,信用點數主要的目的顯然是為激勵會員。道德勸說是唯一督促會員消除信用債務的手段。
(未完待續,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