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用点赠与和继承
信用点赠与和继承
一、参与者赠与:
参与者于提供服务后,得依其意愿赠与其时间点数给台湾时间银行协会或其他公益团体。或参与者间急难救助、或社会案件。
二、企业赠与:
台湾时间银行制度爲促进地区经济兴盛,而使用时间银行制度。服务范围以企业、商店街、自营业者等,利用时间银行进行交换需求(资源交换如餐饮、美发、食品等用品;或服务交换,如课程研习、就业谘商、心理辅导、医疗协助、工作调适、按摩等活动),皆可用本行之信用点数来做交换。这个项目所使用的信用点数皆视爲企业、商店街、自营业者捐赠给台湾时间银行的信用点。
三、继承使用:
参与者过世尚有未领取的信用点,可以由12岁以下子女或直系亲属继承使用。但限用于无法独立生活自理能力或急难救助事件或生理功能明显障碍,影响正常生活之条件,始继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