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银行和国税局(一)
来源 timebanks.org
时间货币应纳入税徵吗?
国税局曾作两次裁定时间银行既非商业性之以货易货,也未创建任何合同权利。国税局裁定,对於以赚取信用点数为报偿的义工是没有纳税的后果。这一裁决是着重於组织的慈善本质、计划执行的慈善层级,并且该组织不是商业营利性交易社群以及任何符合条件的人都不须考虑费用却会得到服务的事实。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阅读我们的创办人,埃德加・卡恩博士写的”关於税呢?
”的文章,以了解更多有关国税局如何区分时间货币和货品交易。
主题:
时间银行和国税局
这是不是就像是以物易物?
会员赚得的时间信用点数会被徵税吗?
作者:Dr. Edgar Cahn (美国时间银行创办人)
关於税呢?国税局曾作两次裁定时间银行既非商业性之以货易货,也未创建任何合同权利。
第一次是由国税局的区域办事处裁定,是涉及在密苏里州执行由州资助的计划 。国税局表示对於以赚取信用点数为报偿的义工是没有纳税的后果。这一裁决是着重於组织的慈善本质、计划执行的慈善层级,并且该组织不是商业营利性交易社群以及任何符合条件的人都不须考虑费用却会得到服务的事实。
第二个裁决是个人裁决,涵盖一个专门设立以产生会员之间的交换的计划。给出裁决的主要原因是,信用点数是主要用来激励成员,并且当成员赚到或借贷信用点数并没有产生任何合同权利。
大家很明显的可注意到此裁定是考量一个熟练的商人与一个画家所贡献的劳力,在时间上是等值的, 而非关其市场价值,信用点数主要的目的显然是为激励会员。道德劝说是唯一督促会员消除信用债务的手段。
(未完待续,敬请关注)